華北局參加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機場運作人員會議
       3月25日至29日,受民航局委託,華北局派員參加了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辦事處組織召開的機場運作人員能力小型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參會人員共12人,分別來自中國、不丹、馬爾地夫、孟加拉、ACI等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會議審議通過了機場運作人員能力要求,確定了人員能力課程設置,完成了亞太地區機場運作人員能力指導性材料草案的編寫。會上,中方代表介紹了《外來物管理規定》(AP-140-CA-2011-2)和《機場道面外來物探測設備》(IB-CA-2016-01)的相關內容,闡述了我國在該項工作方面的工作經驗和成熟做法,同時積極參與各項議題的討論為亞太地區民航發展建言獻策。
       機場運作人員能力小型工作組于2018年啟動,計劃用2年時間形成亞太地區機場運作人員能力指導性材料。該指導性材料將適應《空中航行服務程式—機場》(Doc    9981)第三版文件要求,並符合亞太地區機場特點,是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辦事處機場運作和規劃大會確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材料內容將涵蓋機場飛行區道面管理、外來物管理、野生動物管理、機坪安全管理、跑道安全管理、車輛駕駛員管理等方面的機場運作人員相關要求。按照計劃,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辦事處將於今年完成該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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