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重大活動保障工作相關要求,4月9日,內蒙古監管局對呼和浩特機場重大活動保障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
局方監察員重點對呼和浩特機場公司關於近期幾項重大活動保障工作的準備情況、航班備降保障方案、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等進行了檢查。呼和浩特機場公司已根據運作情況和現有資源,制定了航班備降保障方案,明確了各單位在保障工作中的職責、工作流程、溝通協調方式及應急處置方案等。呼和浩特機場現有停機位63個,其中B類機位13個、C類機位34個、D類機位7個、E類機位8個、F類機位1個,能夠滿足重大活動保障期間對於備降機場機位數量及類型的要求。
根據督查情況,監察員對呼和浩特機場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切實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嚴格防控風險,嚴守安全底線,確保萬無一失;二是要理清各項重大活動保障工作的重、難點,劃分時間節點,從“嚴、細、實”方面下功夫,全面梳理各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制度,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三是要嚴格執行《航班備降工作規則》,最大限度地統籌利用各類資源,做好航班備降保障工作;四是要充分考慮呼和浩特機場過渡期提升改造工程對保障工作的影響,及時關注工程進度,適時召開協調會議,不斷完善各類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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