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CCAR-121部運作機隊的快速擴張和運作總量的不斷增加,機隊的平均機齡也在逐步增長,進入飛機設計使用壽命中後期的飛機數量將不斷增多,相關機型的老化問題,譬如通常面臨的結構腐蝕、疲勞裂紋、系統和設備老化等諸多問題也將會增多。這些問題的根源不僅來自飛機設計問題,也有來自飛機運營期間的工程管理和維護品質問題。面對這些問題,局方從初始適航和持續適航兩個方面頒發了相關規章,來保障飛機的持續運作安全。從持續適航方面,民航局頒發了持續適航和安全改進相關運作規章(CCAR 121R5 附件J“飛機的持續適航與安全改進”)及8個相關諮詢通告,要求航空運營人從維修工程管理的角度全面落實相關要求,確保飛機運營期間特別是運營中後期仍然能夠滿足持續適航與安全改進的要求。局方將對每架按照CCAR-121部實施運作的航空器進行現場檢查並審查其相關的維修和其他記錄,以判斷航空器是否處於安全運作和適航狀態。
根據監管局年度監察計劃,結合中聯航“航空器檢查和記錄審查計劃”,2020年9月8日至11日,大興機場監管局在B-5223飛機8C檢期間,在昆明機場對其開展現場檢查和記錄審查。
檢查前,監察員認真準備,與公司及時溝通,確認檢查時機及相關的檢查範圍和深度。檢查過程中,監察員按照CCAR-121部附件J《飛機的持續適航和安全改進》及相關諮詢通告要求,對照《航空器現場檢查和記錄審查單》檢查飛機維修記錄、抽樣檢查相關工作單卡、檢查飛機技術狀態,重點對航空器結構改裝、腐蝕預防與控制方案、補充結構檢查方案和結構修理要求等方面進行檢查。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個別結構修理記錄不全、修理施工不規範、結構修理評估流程不完善、EO內容不準確等問題,監察員在現場進行了講評,並對後續整改提出要求,一是要重視飛機的持續適航和安全改進要求,合理安排飛機的檢查時間和檢查時機;二是要把飛機檢查和記錄審查工作做在前面,以此為契機,梳理和完善現存結構修理,切實落實營運人的主體責任,確保飛機的持續適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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