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年7月首都機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實施情況的通告

根據管理局《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試行)>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71266 )、《關於進一步做好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71863號)、《關於進一步明確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72283號)及《關於修訂<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試行)>部分內容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410 號)要求,現針對20187月份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結果,做出如下決定:

(一)因7月份外國和地區航空公司中放行正常率排名最後一位的分別為加拿大航空公司(月放行架次60(含)以上)和烏茲別克航空公司、阿爾及利亞航空公司(月放行架次8(含)-59(含)),給予加拿大航空公司、烏茲別克航空公司、阿爾及利亞航空公司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于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方案。

加拿大航空公司年內已累計三次受到通報批評,根據考核相關規則,請該公司于7日內制定並上報為期三個月的整改計劃進度表,並自下一個月起每月10日前,向管理局上報該整改計劃的完成情況和取得效果的報告。

(二)因7月份國航地面服務部始發航班巡回巴士整體到位率未達標,給予國航地面服務部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于通報下發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方案。

特此通告。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

                                 2018827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