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號)的有關要求,現針對2019年2月份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結果,做出如下決定:
(一)2月份外國和地區航空公司中航班起飛正常率排名最後一位且低於50%的分別為韓亞航空公司(月出港架次60(含)以上)和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月出港架次8(含)-59(含)),給予韓亞航空公司、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通報批評。
(二)鋻於國航CA787航班連續兩個月起飛正常率低於50%(不含)且排名後三位,責令國航針對該航班起飛正常率持續偏低的情況,于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報告。
特此通告。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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