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公佈,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長 王文濤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pdf
首頁丨導航丨電腦版丨移動客戶端
版權所有:中國民用航空局
民航局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