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價格管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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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2015-03-24 | |
| 名 稱: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航局關於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 | |
| 文號:發改價格〔2015〕571號 | 有效性: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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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航空運輸企業節能降耗,有序推進國內民航旅客票價改革,經研究,決定對現行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進行調整完善,將收取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依據的航空煤油基礎價格,由現行每噸4140元提高到每噸5000元,即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運輸企業方可按照聯動機制規定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最高標準計算公式相應調整為:
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
=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5000)×800
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
=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5000)×1500
以上自2015年4月1日起實行。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等其他有關規定,仍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87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2219號)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航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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