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 第154號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審定規定》(CCAR-147)已經2005年8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
局長:楊元元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審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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