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政府公文 | |
| 體裁分類: | |
| 辦文單位:發展計劃司 | |
| 發文日期:2000-05-30 | |
| 名 稱:關於華東空管局和十海虹橋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外航起降費分配比例的通知 | |
| 文號:總局財發[2000]111號 | 有效性:有效 |
| 部號: | |
民航華東空管局、上海虹橋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航空結算中心:
經華東空管局和上海虹橋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協商,並經我司協調,現就華東空管局和上海虹橋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虹橋、浦東國際機場發生的外航起降費(不含夜航附加費及高峰時刻附加費)分配事項通知如下:
一、外航起降費分配比例
華東空管局分配比例為55%;上海虹橋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海虹橋、浦東國際機場)分配比例為45%。
二、執行日期
在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發生的外航起降費分配比例自2000年4月1日(運輸月)開始執行;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發生的外航起降費分配比例自2000年1月1日(運輸月)開始執行。
以上外航起降費分配比例由中國航空結算中心按規定日期執行,在規定日期之前的外航起降費分配仍按原比例執行。
民航總局財務司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