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分類:政府公文 | |
體裁分類: | |
辦文單位:人事科教司 | |
發文日期:2016-10-07 | |
名 稱:關於推進民航科技教育創新發展的意見 | |
文號:民航發〔2016〕116號 | 有效性:有效 |
部號: |
科技教育是支撐民航事業持續快速發展的基石。近年來,民航科教工作獲得較快發展,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開放發展、統籌發展的力度不夠,現行的體制機制不夠健全,創新動力不足,科技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方式還不能滿足行業發展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民航科教創新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各項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帶動全面創新,推進民航教育開放發展、內涵發展。以提高科教基礎支撐能力為重點,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深入推進民航科教資源開放共用,不斷提升民航科教綜合實力,為民航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智力支援。
(二)基本原則
優先發展原則。把科教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優先滿足項目安排、經費投入和資源供給等方面的發展需要。
改革創新原則。對接深化民航改革要求,堅持破立結合,堅持開放發展,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創新活力。
統籌規劃原則。加強整體設計,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握好科教創新發展的重點、節奏與力度。
內生驅動原則。堅持人才驅動,主動作為。落實以人為本,尊重知識、能力和創新價值,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三)發展目標
按照民航局黨組“一二三三四”工作思路,落實“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要求,到2020年,在民航科教創新發展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與成果,並在實際應用中發揮較大效益,科教開放發展格局初步形成,綜合實力顯著提升,支撐作用進一步凸顯。
——建設創新型行業。
——建立完善民航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民航教育體系。
——形成民航專家學者隊伍、特色專業教師隊伍和企業培訓教員隊伍。
——創建基礎技術研究型、應用技術開髮型、成果轉化樞紐型和技術政策暨服務智庫型科研院所。
——打造民航基礎技術研究基地、應用技術開發基地、核心技術産業基地、成果轉化效益基地和創新人才發展基地。
二、建立民航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四)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開放包容的、高層次的、常態化的企業技術創新對話、諮詢制度,發揮行業內外企業和企業家在民航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産學研用合作的民航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産學研用單位科技人員流動,強化創新鏈和産業鏈有機銜接。爭創國家級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科技項目研發和民航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等方式,重點支援中試基地和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建設。
(五)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極給予政策支援。支援市場導向明確的科技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先行投入,開展重大産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的研發攻關,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支援企業自主建立研發機構,條件成熟的認定為“中國民航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六)制定民航先進技術裝備和系統自主創新清單,優先納入科技項目給予重點持續支援。在實施民航相關專項補貼政策時,鼓勵採購清單內的創新産品和服務,重大建設項目優先使用自主創新産品。制定民航使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鼓勵政策,健全研製、使用單位在産品創新、增值服務和示範應用等環節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七)利用行業內外科技創新服務資源,在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智慧財産權、科技諮詢、科技金融、科學技術普及等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方面,為民航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提供支援。
三、完善民航科技創新治理機制
(八)建立民航科技創新的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加強民航局各業務部門在創新規劃制定、任務安排、項目實施和成果應用等方面的統籌協調,堅持開放、包容,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九)落實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改革方案,推薦專家和專業機構參與國家科技項目諮詢和管理工作,加強項目預研,組織實施好民航局推薦立項的國家科技項目。加強民航科技項目管理,探索建立專業機構管理科技項目的新機制。
(十)建立民航科技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諮詢、評審、監督作用。依託專家編制科技項目指南,充分重視企業和成果應用單位在科技項目指南編制環節的意見和建議,提高項目的可行性及成果推廣效果。
四、健全民航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機制
(十一)落實國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加強民航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工作,搭建民航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打通成果轉化通道,服務行業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十二)出臺行業配套政策,明確由成果應用單位主導實施重大技術裝備試驗和示範類科技項目,加速新技術新産品的應用和推廣;搭建民航先進技術裝備和系統自主創新展示交流平臺,提高其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利用中國援助支援對外重大戰略性合作項目等渠道,推進民航專業工程技術産品走出國門。
(十三)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完善技術轉移工作體系,強化科技成果以許可方式對外擴散,鼓勵以轉讓、作價入股等方式加強技術轉移。
(十四)健全民航科技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制定以科技提升技術標準水準、以技術標準促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的措施,加速創新成果市場化、産業化。加快民航標準國際化步伐,參與和主導國際標準研製,提高標準國際化水準。
五、統籌民航資訊化發展和網路資訊安全保障
(十五)深入推進民航“網際網路+”行動,對航空運輸服務系統核心資訊平臺進行升級換代,重點建設新一代民航旅客服務系統、“智慧機場”資訊化工程、民航公共雲服務平臺、民航通信網基礎設施平臺、民航旅客服務資訊平臺、通用航空資訊服務平臺等“六大資訊化工程”,為民航安全高效運作提供基礎和支撐,打造“智慧民航”。
(十六)健全民航網路資訊安全保障機制,加強旅客資訊保護相關法規建設,制定出臺民航網路資訊安全管理規章,完善標準規範,建立監察員制度。落實國家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民航國家級重要資訊系統安全保障。建立民航網路資訊安全應急救援處理機制。探索建立民航重要業務資訊系統一體化聯動安全防護體系,重點推進民航重要資訊系統安全可控試點示範工程、實時線上安全監測和預警系統、民航網路與資訊安全管理平臺等“三大網路資訊安全工程”建設。
六、建立現代民航教育發展機制
(十七)促進民航開放辦學。鼓勵建立和發展民航特色的“應用技術大學”。繼續推動民航院校省部(局)共建,支援直屬院校與其他院校合作開辦民航專業,鼓勵院校間探索建立新型聯合辦學模式。繼續支援直屬院校為中西部地區小機場培訓安全關鍵崗位人員。
(十八)建設民航特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打造享有國際聲譽的世界著名的民航類高等學府。突出民航行業特色,以民航特有學科專業為突破口,積極參與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建設,努力建設一流師資隊伍,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提升科學研究水準,傳承創新優秀文化。
(十九)加強專業標準建設。推動行業標準和專業標準的接軌融合,貫通民航各層次教育,構建民航專業人才培養“立交橋”。積極引入國際工程教育標準體系,建立民航專業教學品質標準和人才培養評價標準。繼續發揮相關教學指導委員會和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民航專業標準建設和評估工作。
(二十)推進民航教育內涵發展。強化基礎學科專業建設,鼓勵設立新興交叉學科專業。全面推行直屬院校高職專業自主設置備案制度。繼續加強飛行、機務、空管、機場專業建設,鼓勵開辦通航、適航等民航專業。優化飛行員選拔程式,啟用民航招飛資訊管理系統。支援院校開展民航特色專業核心課程體系建設。支援校企合作建設産教協作中心,鼓勵以企業為主體構建民航現代職教集團,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加強學生創新創業教育。鼓勵學生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繼續開展直屬院校品質年度報告工作。
(二十一)推進民航科教輸出和國際化人才培養。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快民航科教輸出,重點建設“中非民航學院”。支援直屬院校發展留學生教育。支援引進吸收航空發達國家優質教育資源和人才培養理念,辦好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專業。鼓勵科教人員積極參加國際民航交流活動,繼續實施“民航國際化人才培養百人計劃”,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民航專家。
七、發揮人才核心作用
(二十二)落實《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要求,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建立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和激勵機制。發揮飛行員有序流動機制示範效應,促進專業技術人才在民航單位間合理有序流動。
(二十三)完善民航人才工作制度,對接國家人才計劃。建設民航專家學者隊伍,鼓勵多種渠道引進行業外及國外各類科研人才,造就高水準創新團隊,推進院士培養工作。建設特色專業教師隊伍,成立民航教師發展中心。建設企業培訓教員隊伍,滿足企業培訓和院校實踐教學雙重需求。
(二十四)制定深化民航職稱制度改革意見,分類設置民航主體系列職稱評審條件要求,逐步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鼓勵和支援企業科研和教學人員參加職稱評審。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改革民航科技獎勵工作,逐步完善推薦提名制,突出對重大科技貢獻、優秀創新團隊和青年人才的激勵。制定直屬單位科教人員出國參加學術和科教工作實施辦法。
(二十五)進一步確立教師和科研人員在學校和科研院所的主體地位,鼓勵直屬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以“教學為本”和“科研為本”建立科學靈活的分配機制。鼓勵直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允許科研人員保留基本待遇,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企業或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直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管理人員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
八、夯實民航科教發展基礎
(二十六)構建更加高效的民航科研體系。加快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國家科研機構創新績效評價辦法和績效撥款制度。完善高等學校科研體系,啟動科研組織方式改革,自主設立科研崗位,推進研究人員聘用制度改革。創建“基礎技術研究型、應用技術開髮型、成果轉化樞紐型、技術政策暨服務智庫型”科研院所。
(二十七)建設民航科技創新示範區。通過示範區建設,有效整合各類民航科技創新資源,打造民航基礎技術研究基地、應用技術開發基地、核心技術産業基地、成果轉化效益基地和創新人才發展基地,構建開放共用互動的跨區域、跨行業創新網路。
(二十八)推動民航科研基地創新發展。整合優化現有科研基地佈局,創新發展為若干民航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立開放共用制度和經費保障機制,持續支援其創新人才和優秀團隊承擔科技項目,擇優推薦納入中央財政“基地和人才專項”科技計劃。培育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十九)加強民航科教平臺建設。建設若干大型教學實驗實訓平臺和大型科研實驗測試平臺,配備高性能的實驗設備,優先選取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設備産品。加快行業線上教育培訓平臺建設和使用,重點建設“中國民航教育培訓線上”,鼓勵各單位共建共用網路教學資源。
(三十)積極營造良好發展氛圍。不斷加強民航院校黨風、校風和學風建設,以黨風正校風、以校風促學風。強化教師德育建設,爭做“四有”教師。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防範科研學術不端行為。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和踐行當代民航精神,幫助學生形成安全意識,培育真情服務理念,塑造“工匠精神”。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加強民航科學普及工作。
九、建立民航科教投入新機制
(三十一)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民航科教工作的支援,充分利用科技資助、貸款貼息、後補助等多種國家科技創新普惠性財稅政策。積極爭取對民航院校開展“雙一流”建設資金的支援。推動構建基於成本的教育經費分擔機制。穩定直屬院校基本支出體系經費,重點爭取項目支出體系經費。
(三十二)加大民航科教資金支援力度。保障直屬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基本建設投資需求,加大行業科教基礎設施投資補助力度,主要向科研、科技成果轉化、院校合作、師資培養和學生實習等傾斜。加大對教育培訓的支援,鼓勵企業與民航院校在師資培養和學生實習等方面加強合作。增加民航安全能力建設資金科教方面的投入。
(三十三)加強民航科技和金融的結合,為企業主動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援創新的新機制提供服務,為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援民航科技創新發展創造條件,促進行業科技成果轉化。在民航科教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
民航局成立新一屆科教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策民航科教改革與發展工作的重大事項。局機關各部門要協調配合,院校、科研院所和民航企事業單位要抓好落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共同形成合力,保障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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