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局積極落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 編制“地區中小機場氣象設備分級配備指導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統籌好發展與安全,西南局根據民航局關於安全監管分級分類工作指引,以中小機場為切入點破解西南民航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組織編制了《民航西南地區中小機場氣象設備分級配備指導建議》(以下簡稱《指導建議》)。

  西南地區中小機場數量眾多,高原、高高原、特殊機場多,管理模式多樣,地理氣候條件複雜,局地性極端天氣多發頻發,惡劣天氣對安全運作風險大,現行規章規範所規定配置的基本氣象探測設備無法完全滿足中小機場實際發展需求,所面臨的痛點難點問題亟需針對性指導方案予以有效解決。《指導建議》編制工作由西南局統一部署並指導西南空管局具體實施,各監管局和各中小機場積極參與氣候數據統計、現行設備運作情況摸排和意見建議徵集。為確保《指導建議》的科學性、專業性與合理性,西南空管局積極發揮在規劃引領、資源共用、技術支撐等方面的優勢,牽頭組織氣象檢查員及行業專家共同參與具體條款的編寫工作,西南局經多輪次修訂完善後最終形成《指導建議》正式版下發。《指導建議》堅持“合理規劃、靈活配置、適度超前、充分使用”的原則,將民航氣象設備分為六類,機場氣象設備配備標準分為五級,分別給出分級配備指導建議,為民航西南地區中小機場科學配備氣象設備提供指導參考。

  西南局就確保《指導建議》落地見效提出三點工作要求:一是堅持目標導向,精準識別運作風險,機場要正視差距和不足,針對性地配備氣象設備,提升影響航空運作複雜天氣綜合監測和預警預報能力;二是強化規劃引領,發揮設備功能作用,機場要對照建議優化完善設備配備計劃,選擇更適宜運作需要的氣象設備,實現設備全生命週期管理;三是加強政策指導,提高機場保障能力,各單位要積極採納,制定相應措施提升安全能力,各監管局要做好政策指導,積極推動落實,並將落實情況納入機場綜合保障能力的重要評價指標。

  下一步,西南局將充分發揮《指導建議》的指導實效,持續督促轄區內中小機場優化完善氣象設備配備,提升影響航空運作複雜天氣的綜合保障能力,為進一步完善西南地區各機場航空氣象能力清單及“一場一策”編制提供參考依據,同時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建設,持續提升監管水準,促進西南民航高水準安全與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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