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高质量政务,推动东北民航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东北局修订完善了《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
《办法》规定了政务督查的内容、方式,明确了督查程序,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决策、重要文件办理纳入督查范围。凡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都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东北局对政务督查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制定督查计划。每年年初围绕东北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督查计划,明确当年督查事项、督查方式、督查时间等,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持续跟踪落实。按照年度督查计划安排,建立政务督查台账,对每个列入台账的督查事项跟踪抓落实,定期收集各主办部门工作情况,汇总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催办,对已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审核,直至确认办结。三是通报督查情况。对年度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各单位、部门督查事项完成情况向全局通报,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措施,不断改进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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