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东北局监管业务与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委”)组成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近日,东北局正式发布《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监管业务与技术委员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施行。
东北局监管委成立以来,监管委组成人员积极发挥安全监管政策研究和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在东北局安全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管理方式不够明确,委员构成缺少具体要求,缺少考核评估及退出制度的规定,工作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等问题。
《规定》共分四章十七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监管委的工作职责、委员构成、管理模式和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加强。尤其在委员的管理方面,力求做到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到位,更好地发挥监管委的作用。一是明确了监管委委员以所在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委员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意见建议在报送监管委前,应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二是规定了委员的任期。委员每届任期两年。每年2月底前,委员应就上一年工作开展情况向监管委述职。三是明确了委员的连任和退出机制。保证委员能够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良性流动。四是增加了委员的增补程序。实现了委员增补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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