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部署通航维修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航局、东北局关于加强通航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东北局“预”“防”“治”“理”+“应急”安全治理理念有效落地,日前,东北局下发了《东北管理局关于开展通航维修专项整治的通知》,部署开展通航维修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通报了局方在通航维修系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全区从事农化作业的通航单位,围绕航空器维修方案、维修计划控制、航材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租赁航空器协议、老旧飞机典型故障六个方面,立即开展专项整治。

  为夯实通航维修系统安全根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落实责任。正确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敏感性和警觉性,对各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研判提早防范。二是要吸取教训,加强管控。要主动吸取安全事件教训,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切实履行法定自查责任,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三是要认真自查,及时整改。要指定专人负责法定自查工作,逐项开展自查,认真查找评估维修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制定有效管控措施;要加强维修管理的资源投入,避免监控超期、使用不合格航材等情况的发生。四是要加强监管,严肃问责。各监管单位要督促通航单位深入开展维修系统专项整治,督促公司压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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