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法治建設 國際合作

  

  
 
改革開放40年來民航局法治建設情況

  改革開放40年來,民航局不斷加強法治建設,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有力地引導和推動了民航行業的持續健康安全發展。

  立法方面,基本建成以《民航法》為核心,覆蓋行業各領域和各環節,科學規範、層次分明、配套銜接的民航法規體系,在保障、規範和引領行業發展方面取得顯著成就。

  民航局持續加強立法工作,堅守安全底線、適應行業發展需要,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民航法律法規規章體系,共包括1部《民航法》,30部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以及129部部門規章。此外,還有近800部與規章配套的規範性文件,對規章內容進行了細化,便利行業運作主體遵守和執行規章。

  《民用航空法》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于19951030日審議通過,自19963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隨著行業的發展,《民航法》在近年來進行了4次修訂。目前,我們正在對民航法進行全面的修訂,于2015年面向全社會廣泛徵求意見,修訂稿已于2017年年底報送至國務院。

  民航規章是民航行業監管和運作的重要依據,具有系統性強、數量多、技術性強、國際化程度高、修訂頻次高等特點,包括航空器、航空人員、空中交通管理、運作審定、機場、運輸管理、行政規則、綜合調控等12大項內容,確保行業安全有序運作。民航各運作單位依據行業規章標準建立運作手冊和崗位手冊,作為員工開展工作的直接依據和標準,“規章意識、手冊文化”已經成為中國民航法治建設的重要支撐和鮮明特徵。

  民航法規建設與時俱進,立法規範化和科學化水準不斷提升。自1998年以來,平均每年修訂9部規章,以適應行業的快速發展;2007年,頒布《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和《職能部門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式規定》兩部規章;2011年,發佈規範性文件《民航局規章立法後評估規定》;2013年以來,制定《民航規章立法技術規範》《民航規章起草工作規範》等4部規範性文件;2016年,發佈行業首部立法規劃《民航十三五立法規劃》,並對1978年以來的法規規章和與規章配套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清理。

  目前,民航局正在探索構建獨立的通航法規體系,按照經營能力、運作能力兩個維度將通航活動分為40余個模組,規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標準,並著手對《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等11部涉及通航的規章進行了修訂。近年來,民航局還開展了放管服改革、軍民融合發展、産權保護等領域的規章清理工作。

  在國際民航公約方面,民航局積極主動融入民航國際合作領域,目前我國已批准、加入26項重要的國際民用航空多邊公約。特別是2010年在北京首次承辦國際民航組織外交大會,通過並簽署《北京公約》和《北京議定書》,進一步提升了我國在國際民航領域的影響力。

  在依法行政方面,民航局的行業監管能力建設持續加強,監管隊伍不斷壯大,監管模式不斷創新,監管手段不斷豐富,監管效能顯著提升,為維護民航安全和運作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9年民航局頒布《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規定》,組建民航監察員隊伍,探索開展行業監管工作。監察員隊伍從2004年初的976名,增加到目前的2462名,增幅達152%,包括安全監管類、經濟監管類、綜合類、督導類等四種監察類別。多年來民航局加強監察員隊伍建設,不斷強化依法行政理念,鞏固提高監察員的專業監管技能,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截至20188月底,民航局印發《關於全面規範運用行業監管手段的指導意見》《民航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規範辦法》等行政執法指導文件25份,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提升執法規範性。

  行政檢查是民航行業監管中使用最為廣泛和頻繁的手段,民航局于2006年頒布《民用航空行政檢查工作規則》,不斷增強行政檢查工作的計劃性和科學性,完善檢查項目、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的規定,規範了行政檢查程式和文書,建立了定期評查執法案卷的制度,形成了行政檢查工作的閉環管理,建立起全面系統的行政檢查工作體系。

  民航各級行政機關以應用必用、過罰相當、權益相對、資訊公開為原則,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約見、經濟調控、協同監管等多種監管手段,較為全面地履行了行業監管職責,確保了行業的健康安全發展。

  開展行業監管模式調整改革。20154月,按照“先試點—再試用—後推廣”三步走的方式,分步實施改革,自2018年起正式在全行業推開。行業監管模式調整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基於民航行業監管事項庫的行政檢查方式。將民航行政機關的執法監管職責整理為21個監管專業、360個檢查項目、2304項檢查內容,明確監管邊界和監管事項的主要內容。確立非現場監管制度。鼓勵監察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運用遠端音頻、視頻、圖文資料、電子數據等遠端手段開展行政檢查,進一步降低監管資源消耗,提高監管效能。設立民航單位法定自查制度。由企事業單位對照監管事項庫進行自我檢查和自我整改,以行業信用手段為支撐,要求其承擔起規章符合性檢查的主體責任,全面提高民航企事業單位的行業合規管理水準。

  全面系統構建民航領域信用管理體系。目前,民航局在行業運作主體和民航旅客端都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全面覆蓋航空服務産品的供給側、需求側和民用航空活動的各個領域。2017年,發佈《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在世界民航行業領域,率先以制度的形式提出並推行信用管理手段。2018年,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法等7家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目前,共公佈兩批行業嚴重失信人名單共1個法人單位和6個自然人,三批民航特定嚴重失信旅客名單共計1367人,累計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飛機票1414萬人次。此外民航局還參加了27個部委間的多邊信用聯合懲戒文件。在這個月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法律委員會會議上,中國民航的全面信用管理體系受到了廣泛關注,得到了國際民航組織和多個國家的認可和讚賞。

  繼往開來,民航局將在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引領下,繼續全面深入推進民航法治建設,為建設民航強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改革開放40年民航國際合作發展取得的成果

  民航業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産業。改革開放40年來,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中國民航的國際航空運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國際航線網路不斷完善,在以國際民航組織為代表的民航多邊國際舞臺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大幅提升。

  一、開放合作,全面拓展國際航線網路

  伴隨著中國民航的快速發展,中國民航局採取了主動適應、積極引領的國際航空運輸市場開放政策,統籌國家利益、行業利益以及公眾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利益需求,根據不同航空市場的特點,通過雙邊和區域兩個途徑積極、漸進、有序的推動雙邊及區域市場的開放,中國民航的大門越開越大。

  40年來,與中國簽署政府間航空運輸協定、正式建立民航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從1978年的34個增加至目前的125個。

  目前,我已與東盟、澳大利亞、智利、馬爾地夫等國家/地區完全開放了客貨運市場,與美國、紐西蘭、英國等國完全開放了貨運市場。

  中國的航空公司已通航61個國家的167座城市,國際航線總數達到844條,初步構建成聯結全球的國際航線網路,成為我國對外開放和發展雙多邊國際關係不可或缺的橋梁和紐帶。

  2013年“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中國民航局將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航空互聯互通放在發展民航對外合作的優先位置,與28個“一帶一路”國家擴大了航空運輸市場準入,並以烏魯木齊、西安、昆明為節點,積極倡導“一帶一路”上的航空運輸自由化和便利化。截止目前,我國已與45個沿線國家實現直航,每週約5100個航班。

  二、互利共贏,積極拓展民航國際交流合作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民航發展為全球第二大航空運輸體系,離不開引進民航發達國家的資金、人才、先進技術、經營理念和管理經驗,因此“引進來”是實現民航強國必須長期堅持的戰略方針。中國民航建立了中美、中歐等民航技術合作平臺,積極學習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理念。同時,按照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引進來與走出去並重的要求,中國民航局建立並不斷夯實中國與非洲、中國與中亞民航區域合作平臺以及中國-東盟運輸工作組機制,與金磚國家建立合作機制。

  中國民航局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作為中國民航走出去的重點區域,支援中國民航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穩妥地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併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航空安全、安保、空管等領域的培訓。近十年,中國民航局已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400多個政府獎學金名額,為提升發展中國家民航專業人員的能力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共治共建,著力提升民航領域參與全球治理能力

  中國積極參與民航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國際民航組織是是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是全球民用航空業政策、標準的制定者。民航局將全面參與國際民航組織活動作為重要抓手,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事務不斷深化,發揮的影響力和作用越來越大。

  我國是國際民航組織創始成員國,自1974年恢復參加國際民航組織活動以來,曾連續10次當選為二類理事國,並於2004年競選成為一類理事國連任至今。中國恪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宗旨,履行國際民航組織締約國的義務,為國際民用航空的安全、有序、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首先,中國是國際航空政策與標準制定的積極參與者。

  我國全面參加了ICAO理事會技術委員會、航行委員會、航空運輸委員會、非法干擾委員會以及秘書處設立的所有主要技術專家組,約有近60名專家直接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政策與標準的制定。中國認真履行成員國義務,不斷提高行業規章標準與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符合性,將所有ICAO標準納入國內規章。在ICAO對中國的歷次安全、安保等國際標準執行審計中,均得到高度評價。

  自2011年起民航局專門制定了“百人計劃”,選派民航系統各專業的中青年骨幹到國際民航組織進行為期1-2年的借調工作。截止目前,已選派了四批共55名骨幹。今年,民航局又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航國際化人才庫建設,對國際化人才採取梯次培養。

  第二,中國是國際民航組織工作的積極支援者。

  自1974年恢復在國際民航組織中的活動以來,中國認真履行在國際民航組織的財務義務,並向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分辦事處、北亞地區運作安全及持續適航合作、航空環境保護基金、航空安全基金、航空安保行動、非洲航空安全全面地區實施計劃、非洲人力資源培訓等項目提供了捐款。

  2017年,我國政府還向國際民航組織捐贈了400萬美元的“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援國際民航組織通過開展培訓項目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升監管水準和能力建設。

  中國還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不讓一個國家掉隊”的行動,舉辦發展中國家航空專業人員培訓班,作為東道國,中國還承擔了北亞地區運作安全和持續適航和亞太飛行程式設計項目工作,擔任了國際民航組織夥伴援助計劃聯合主席。

  第三,中國是全球航空治理的重要參與者。

  2013年6月,國際民航組織在全球設立的第一個地區分辦事處落戶北京。這是國際民航組織首次設立的地區分辦事處,主要負責亞太地區的空域組織和管理工作。

  2015年3月11日,中國提名的候選人柳芳成功當選國際民航組織新一任秘書長,是國際民航組織歷史上首位中國籍秘書長,也是首位女性秘書長。2018年柳芳再次成功連任。

  2017年5月,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馮正霖局長代表民航局與國際民航組織柳芳秘書長就加強“一帶一路”倡議與“不讓一個國家掉隊”倡議之間的有效對接簽署了合作意向書,致力於提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民航發展水準,分享中國發展經驗。

  2018年1月,首屆亞太地區民航部長級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北京宣言》,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表述首次寫入國際民航領域文件。《北京宣言》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推動亞太民航發展的多邊政策指南,對加強亞太地區各國在民航領域合作,提升亞太地區航空安全水準,促進亞太民航持續健康和高效發展,發揮航空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在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工作的同時,中國民航局還積極利用亞太地區民航局長會議、亞太經合組織等重要民航多邊合作機制,提升中國民航在亞太地區的影響力,協調航空公司、機場、空管保障單位、研究機構、民航行業協會積極參加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國際機場協會、民用航空航行服務組織、國際航空駕駛員聯盟、飛行安全基金會等非政府組織,全方位、多層次地積極參與全球民航治理,不斷提升中國在多邊國際舞臺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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