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聚焦:失去信用 寸步難行

  來源:《中國民航報》 

  

  

  日前,第二期《新增限制乘坐火車和民用航空器公示名單(鐵路、民航、證券期貨領域)》名單公示期已滿,共有458人被限制乘坐火車、飛機。其中,新增因符合《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改財金〔2018〕385號)明確的嚴重失信行為而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嚴重失信人共381人。

  在381人中,民航局上報335人,主要涉及在飛機上尋釁滋事、在機場安檢中堵塞、強佔、衝擊安檢通道以及毆打他人、在機場安檢中查出隨身攜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等。

  在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大背景下,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對於嚴重失信人而言可能僅僅是個開始。國家公共信用資訊中心提醒公眾,在工作、生活和經營活動中,注意識別失信主體,慎重選擇合作對象,切實防範信用風險。這意味著嚴重失信人不僅出行受阻,在買賣交易、求職、創業等方面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可謂是寸步難行。

  一處失信 處處受限

  3月2日,國家發改委、民航局、中央精神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社部、國家稅務總局和證監會等多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5月1日起實施。

  《意見》規定,對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下列9種行為的旅客採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一是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資訊的;二是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三是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四是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作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五是強行登佔、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六是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員、值機員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七是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八是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九是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同時,為了幫助民眾熟悉並監督《意見》的實施,《意見》要求籤署單位以及各航空運輸(通用)公司、機場公司、民航有關協會,借助各類媒體平臺,利用“誠信活動周”、“安全生産月”、“誠信興商宣傳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開展公益活動,有步驟、有重點地介紹宣傳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制度的內容和實施情況。

  6月1日,民航局公佈首批《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86人因“在機場安檢中查出隨身攜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管制物品而被予以行政處罰”“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登機而被予以行政處罰”等行為被列入民航特定嚴重失信人名單,自6月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為一年。

  第二期名單公示也已結束,381人自7月1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為一年。

  約束行為 值得點讚

  記者在“信用中國”網站上看到,自《意見》5月1日實施以來,稅務、證券期貨、民航、鐵路等領域共有673人在一定期限內被禁止乘坐火車和飛機。其中,421人因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意見》禁止的9類行為,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按照規定被列入《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一年內禁止乘坐民用航空器。

  限制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一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除了主流媒體進行報道外,網友也紛紛轉發並評論。

  有網友稱,《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的公佈,説明我國民航相關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完善。其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推動民眾遵守民航法規法規和減少非法干擾航空活動、規範民航活動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記者在新浪微網志看到,網友“我也叫Lesilie”十分認可限制嚴重失信人乘坐飛機,並表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不良行為付出代價。“裴裴在學習”表示,那些無視規則的成年人再也不能以耍賴撒潑的方式逃脫懲罰,必須付出代價。“熱血小子689”稱,無理取鬧者就應該列入黑名單,讓他們寸步難行。還有網友呼籲類似嚴重失信人名單也應延伸到其他領域。

  據了解,為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務院、國家發改委均發佈了有關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指導意見。截至2018年6月底,各部門共簽署37個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其中,聯合懲戒備忘錄29個、聯合激勵備忘錄5個,既包括聯合激勵又包括聯合懲戒的備忘錄3個。

  在6月15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聯合獎懲機制的建立情況,法院系統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效果不斷顯現,成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大亮點。

  “僅在法院執行領域,截至5月底,全國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1089萬人次。對這部分失信被執行人,相關部門採取了聯合懲戒措施,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1160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441萬人次,限制擔任企業負責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26.5萬人次,254萬失信被執行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孟瑋説。

  據悉,國家發改委已啟動“信易+”守信激勵創新行動,將依託各級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歸集各類信用資訊,並與政府部門和市場機構等共用共用,使信用狀況良好的主體更加容易獲得優惠便利的各類服務。下一步,還將進一步增加激勵場景,豐富激勵措施,不斷增強守信獲得感。正如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陳洪宛所言,“讓信用有價,守信受益,守信有感。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深化,不僅要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更要讓守信者處處受益”。

  共同維護 和諧民航

  《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的公佈可以幫助旅客樹立遵守民航法規的意識,減少非法干擾航空活動的行為,對於維護民航運作安全,構建和諧民航、和諧社會有著重要意義。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只有行業內外聯動、民航人和旅客齊心,才能實現文明乘機、高效出行、安全抵達。

  首先,認真貫徹法律法規,按照民航局公安局推進和深化“六嚴”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根據我國《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等相關民航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的規定,對於非法干擾民航活動的行為,從嚴從快處置,航空公司與機場共同配合公安機關執法,絕不姑息危害民航安全的行為。

  其次,按照真情服務的要求,在確保民航運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服務品質,強化資訊傳遞。近年來,我國民航非法干擾事件頻繁發生。不可否認,除了旅客自身原因外,也存在服務品質不足的問題。以航班延誤為例,如果機場與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對旅客進行及時、有效、真誠的資訊傳遞與溝通,可以減少旅客的不文明和違法行為。一方面,航空公司與機場要加強對一線員工的教育及培訓,提高員工業務能力和溝通能力,增強服務意識;另一方面,航空公司應通過優化飛機調配機制、加強飛機檢修等措施,減少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提高航班正常率和旅客滿意度。

  最後,加強對旅客的民航安全知識教育,增強旅客的安全意識,使旅客養成自覺遵守民航法律法規的習慣,自覺維護良好有序的乘機環境。政府部門應善於利用公共服務平臺加大對民航法規、文明出行的宣傳力度,倡導文明乘機的出行理念;航空公司與機場則要利用自身優勢進行乘機安全常識和民航法律法規的宣傳。(《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記者李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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