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順利完成使用許可變更審查

    為深入貫徹《中國民用航空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烏魯木齊國際航空樞紐建設推動新疆民航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落實民航局宋志勇局長關於烏魯木齊機場轉場投運工作的批示要求,根據《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民用機場使用許可實施細則》有關規定,4月9日至10日,民航局機場司牽頭各有關司局和新疆局組織開展烏魯木齊機場使用許可變更現場審查工作。新疆機場集團公司、新疆空管局、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分公司及有關單位參加現場審查。 
    民航局高度重視烏魯木齊機場轉場投運工作,提前謀劃、週密部署,選派業務部門骨幹及行業專家組成投用綜合督導、綜合安全、運輸管理、航務管理、飛行區安全、目視助航設施、應急救援、航空安保、空管管理等9個審查組,採用“許可審查+投運督導”並行模式,對烏魯木齊機場轉場投運工作準備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和督導。 
    各審查組深入機場一線保障部門,通過實地檢查、人員問詢、召開小組會、查閱臺賬等方式,對機場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組織機構設置、人員隊伍配備、設施設備運轉、各類文件及預案編制、應急演練開展情況等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系統性檢查。現場審查工作結束後,審查組召開通報會,向新疆機場集團公司和新疆空管局通報了審查意見,並要求機場管理機構高度重視機場使用許可管理有關工作,清醒認識烏魯木齊機場運作安全面臨的形勢,持續夯實新疆機場高品質發展基礎,以更高標準、更高品質、更高效率推動運作安全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新疆機場集團公司和新疆空管局表示,將認真梳理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逐一整改銷號,儘快完成問題整改並報新疆局審查復核,復核合格後民航局將完成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使用許可證變更工作。
作為轉場投運前的關鍵環節和機場投入運作前綜合保障能力的總體把關,本次機場使用許可變更審查的順利完成,標誌著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正式具備轉場投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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