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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喀什安全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民航喀什安全監督管理局按照民航新疆管理局授權,負責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航空運輸企業、機場等民航企事業單位的安全運作進行監督檢查。其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務、紀檢以及工會、共青團、人事等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負責行政、機要、保密、檔案、信訪、電子政務、財務、法律事務等工作;承擔轄區內民航應急、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和民航規劃、投資、價格、網路與資訊安全監管以及行業統計的相關工作。

    (三)航空安全辦公室

    按授權,參與轄區內民航飛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的調查,組織事故徵候和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工作;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安全資訊管理工作。

    (四)運輸處(國防動員辦公室)

    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用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市場秩序、民用航空客貨運輸安全以及危險品航空運輸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完成重大航空運輸、通用航空任務;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

    (五)飛行標準處

    按授權,承辦轄區內民用航空運營人運作合格審定、飛行訓練機構和維修單位合格審定的有關事宜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器持續適航及維修管理;監督檢查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程式及各類應急程式的執行情況;負責轄區內民用航空飛行、乘務、航空器維修、飛行簽派等專業人員的資格管理;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民用航空衛生工作。

    (六)機場處

    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用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的安全運作、總體規劃、凈空保護以及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和航油企業安全運作等實施監督管理。

    (七)空中交通管理處

    按授權,監督檢查轄區內民航空管系統運作和安全狀況;組織協調轄區內專機、重要飛行保障和民用航空器搜尋救援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航班時刻和空域容量等資源的使用狀況;承辦轄區內民航無線電管理等事宜。

    (八)空防處

    按授權,負責對轄區內民航企事業單位執行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轄區內民用機場公安、安檢、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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