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號至22號,烏魯木齊監管局適航維修處監察員依據FSOP監察計劃,對轄區烏魯木齊航空維修工程部門展開了為期3天的專項檢查,檢查內容涉及航空器維修方案、飛機適航性、主維修基地維修設施、航站、維修人員培訓大綱、維修控制、適航放行證明-飛行記錄本、AD適航指令管理、使用困難報告等,共20份FSOP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基本覆蓋了工程管理的主要方面,經過3天的資料檢查以及結合三架航空器的現場檢查,共發現問題42條。
烏魯木齊航空作為轄區第一家註冊的CCAR121部運作的運輸航空公司,從籌建初期就一直受到管理局和監管局的高度重視,烏魯木齊監管局適航維修處始終本著幫助扶持公司規範發展、努力促進提高其自身的維修工程能力的監管思想,將過程監管、事後跟蹤、整改閉環的監管理念在適航維修監管中貫徹執行,並將其維修工程能力及與海航技術之間的委託協議的建立和執行作為監察重點。
5月16日,烏魯木齊航空提交了整改措施,經過監察員評估,5月18日,烏監局適航維修處召集烏魯木齊航空機務工程部工程師、品質相關人員、海航技術相關負責人就前期的檢查問題的整改措施情況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工程師對相關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彙報,並針對一些航空器歷史遺留情況進行了説明,監察員也充分利用這次機會,就日常監察中所遇到的一些技術問題與工程師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對一些存在分歧的問題達成了一致;隨後品質人員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後續跟進情況進行了彙報,並表示會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內部的檢查,進一步完善品質系統;海航技術新疆維修基地的相關負責人也對平時烏魯木齊航空航空器維修情況進行了大致的介紹,並表示會積極與烏魯木齊航空和局方進行溝通,確保維修品質,守住安全底線。
最後,烏監局適航維修處就近期全國民航發生的一些不安全事件情況進行了簡單的介紹,要求烏魯木齊航空及海航技術加強對不安全事件的學習,從中吸取經驗,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隨後適航維修處對今天的交流會進行了總結,並提出了幾點具體的要求:一是要求烏魯木齊航空工程部加強對構型有差異的航空器工程管理工作進行梳理,認真搜尋差異性,完善相關的維修方案,確保維修不超時、不漏項;二是要求烏魯木齊航空完善對工作單卡的設置,便於維修人員的實際操作,確保工作單卡的內容正確、指向明確;三是要求重新徹底的梳理前期航材庫房所存在的問題,加強對航材的內部監管、審核,對航材的可溯性加強管理;四是要求烏魯木齊航空與海航技術相互之間加強資訊交流,共同確保維修品質,堅守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