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監局加強平時考核工作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提高監管效能,烏監局以平時考核系統為依託,研究細化了“勤、廉”兩項考核要素的補充指標,分值為系統中同類指標的50%,即分別佔總分值的5%

按照補充指標要求,公務人員存在不按時完成思維導圖、不按時上報月度執法統計、不按時報送民航行業監管模式改革及信用管理推進情況統計表、不按時提交月度考勤表、不按時提交安全監管資訊、不按時完成政務資訊任務、違反值班車輛管理細則、出差不按規定繳納伙食交通費、參加影響公正執法的宴請娛樂活動或接受相對人的土特産等行為,在季度考核中將面臨扣除1分—2.5分的風險。

補充指標的出臺,將對監管局全面實施量化考核,提升行政管理能力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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