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會議一是調研烏航公司層面對安全績效管理和法定自查的整體工作思路與具體的實施情況,以及對這兩項工作今後在公司層面的定位,主要包括公司相關安全能力投入、軟硬體設施設備投入、安全績效指標設定、監測方法、公司法定自查制度與計劃實施情況、自查發現問題品質監控等。二是調研烏航飛行、維修、運控、客艙、市場、地服及安保等各與運作安全相關二級部門,對安全績效管理和法定自查的理解、認知,以及各業務部門對這兩項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落地情況。三是調研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資質及能力。安全績效管理及法定自查的實施與落地,具體都是由相關安全管理人員來負責,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能力與最終的制度的實施與落地直接相關,這次調研對烏航從事與安全績效、法定自查的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的資質、能力現狀進行一個全方位摸底與掌握。
近兩年,烏航作為民航局安全績效管理試點單位,積極開展安全績效與法定自查工作,建立了相應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調研中,烏航彙報了目前公司安全績效管理、法定自查實施的現狀,也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在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能力、安全績效指標設置、法定自查實施制度和發現問題等方面進行了分析。烏監局監察員與公司就相關情況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議。
此次調研旨在幫助指導公司建立科學、有效、可持續開展、且可落地的安全績效管理程式和法定自查程式,做好工作,需加大安全管理能力投入,在人員架構、軟硬體配備、指標設定、監測方法、自查制度、自查發現問題品質等方面打好基礎。後續監管局將持續推進轄區安全績效和法定自查的“落地”工作,同時根據烏航選取飛行部、運控部做試點的請示,幫助公司將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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