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完成烏魯木齊航空CCAR-121-R7補充運作合格審定
    近期,民航新疆管理局依據《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作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7)及《CCAR121部合格證持有人的疲勞管理要求》,對烏魯木齊航空疲勞管理體系的建設、《CCAR-121-R7最終符合性聲明》以及相關手冊更新修訂情況進行審核。
    在補充運作合格審定啟動會上,烏魯木齊航空就前期準備工作進行了彙報。審定組結合新《安全生産法》和民航局相關要求對此次審定工作提出總體要求,根據專業將監察員分為五個審定小組,集中對烏魯木齊航空疲勞管理體系建設和各手冊符合性進行了全面、系統審核。此外,審定組圍繞“六個起來”工作要求,與公司領導、安全總監及飛行部、客艙服務部、運作控制部、運作標準部負責人進行了訪談,系統了解和摸排了公司安全責任、組織架構、風險管控、隊伍穩定等方面情況。
    在總結會上,審定組對本次烏魯木齊航空補充運作合格審定進行分析講評,並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繼續推進公司全員深入學習《安全生産法》,把安全時時刻刻放在心上,樹立“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嚴守規章標準,強化各級崗位安全責任意識;二是要完善組織架構,提升管理能力,確保足夠的安全投入,儘快補足各崗位人員空缺,夯實安全基礎;三是要落實整改要求,持續開展自查,認真落實整改要求,見微知著,深挖系統層面問題,找準問題根源,完善制度措施,實現標本兼治。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