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提高烏魯木齊機場Ⅱ類運作整體效率措施》的通知
 

2020年管理局第十一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決定廢止《提高烏魯木齊機場Ⅱ類運作整體效率措施》(新管局發〔2017〕60號),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文件廢止後,請各相關單位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明確烏魯木齊機場冬航季低能見度運作相關要求的通知》(新疆局發明電〔2018〕813號)要求,結合民航局、管理局最新部署,及時調整相關措施和要求,保證烏魯木齊機場運作持續安全。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