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民航發展基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民航發展基金使用效益,促進轄區民航事業持續安全和高品質發展,我局對《新疆地區民航發展基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新管局發〔2016〕50號)進行了修訂,現徵求相關意見,請將反饋意見於2022年1月8日前反饋我局。
聯繫人:陳霞;電話:0991-3804557;
郵箱:181101747@qq.com。
附件:新疆地區民航發展基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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