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度新疆轄區民航發展基金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報告
     依據《財政部關於開展2021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財監〔2022〕1號)第四條第三款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將績效自評結果向同級人大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涉密及敏感項目除外)。現將2021年度新疆轄區民航發展基金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報告進行公示,具體內容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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