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新疆民航網路與資訊系統運作情況通報制度等10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經2022929日民航新疆管理局第九次局務會審議通過,決定廢止《新疆民航網路與資訊系統運作情況通報制度》(新管局發〔201147號)、《新疆地區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設項目凈空管理程式(試行)》(新管局函〔201159)、《新疆地區民用航空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和開放、運作管理細則》(新管局發〔201486號)、《新疆民航航空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與獎勵兌現辦法》(新管局發〔201493號)、《新疆民航安全管理責任清單》(新管局發〔201632號)、《民航新疆管理局大面積航班延誤資訊傳遞與協調處置預案(2016年版本)》(新管局發〔201634號)、《民航新疆管理局航班正常工作監管職責分工表》(新管局發〔201820號)、《新疆地區航空公司航班正常運作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任務分解表》(新管局發〔201822號)、《民航新疆地區2019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調控措施的通知》(新管局發〔201918號)及《民航新疆管理局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作許可聯合審定辦法(試行)》(新管局規〔20201號)共10件行政規範性文件。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上述予以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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