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航應急管理辦法》及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隨著應急工作的逐步深入,管理局應急辦對近年來民航參與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工作經驗、教訓進行了認真的總結、學習、分析,加上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有必要對《新疆民航應急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以適應新的法律規章要求,促進民航應急工作的全面加強。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地區民航管理部門與轄區單位等應對涉及民航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保證各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護公眾和旅客利益,保障新疆地區民用航空活動安全和有序進行。

二、修訂及相關依據

管理局應急辦于20227月,啟動了新疆民航和管理局兩個層面的總體預案的修訂工作,結合修訂進度,2022 9月,參照最新的《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等,結合近些年來新疆民航加強應急工作的實踐經驗,形成了《新疆民航應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分別徵求了轄區和管理局各處室的意見。

三、內容變化情況

本《辦法》在修訂中,以新疆民航應急工作為主要規範對象,努力保持與現有民航規章的一致,以符合加強應急管理是在原有機構工作職責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通過統籌規劃與綜合協調,促進原有機構在應急工作中更加充分發揮作用的基本原則。

修訂後的《辦法》由8 42條組成,分別為總則、管理體制與組織機構、預防與準備、預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善後處置、法律責任和附則。經過對各單位意見(建議)的分析、匯總和採納,並按照相關要求,徵求了法制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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