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及政策解讀

    為加強新疆民航航空全資訊管理工作,規範航空安全資訊的收集、分析和應用,實現安全資訊共用,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控制安全風險,預防民用航空事故,促進新疆民航持續安全發展,管理局修訂《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以下是相關修訂説明:

    一、具體依據

《民用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規定》《民用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民用航空安全預警實施辦法》

    二、修訂原因及過程

    在交通運輸部發佈《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規定>的決定》(2022年第18號令)後,管理局結合《民用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民用航空安全預警實施辦法》,對照原《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統籌兼顧轄區實際情況,修訂形成新的《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共章、四十二三個附錄,對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的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事件資訊的收集與處理、自願報告、安全舉報、安全資訊分析與應用、責任追究等內容進行規定

    四、預期影響

    修訂後的《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新疆民航航空全資訊管理工作,規範事件資訊、安全監察資訊和綜合安全資訊的收集、分析和應用,促進安全資訊共用,提升新疆民航安全資訊管理水準。

 

 

    附件: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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