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民航局關於“簡政放權”和“真情服務”的精神,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西南局於今年5月制定下發了《民航西南地區CCAR-145部單位維修監督委任代表管理規定》。
依據該規定要求,西南局于2017年6月至9月針對轄區CCAR-145部單位開展了維修監督委任代表資格培訓、人員推薦受理、委任代表資格評估和審核工作。綜合前期各監管局(運作辦)對維修單位推薦人員的初審結果,管理局于近日對轄區內14家維修單位的29名人員授權為維修監督委任代表,並頒發了委任代表書和證件。
本次委任代表的授權,將有效的促進西南地區CCAR-145部維修單位的發展,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後續,管理局將按照要求對各委任代表進行持續管理,進一步服務好各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