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監局加強雙流機場航班正常保障制度建設

    7月3日,川監局下發了《關於嚴格執行<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航班不正常會商機制>和<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航班計划動態調整工作程式>的通知》,是落實民航局《關於推進航班計划動態調整相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貫徹西南管理局關於雷雨季節運作保障會議精神的重要成果;是在川監局的督導下,由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空管局牽頭,會同成都地區各運輸航空公司、機場地服公司、中航油共同制定,為有效應對極端天氣,做好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航班正常保障工作打下了制度基礎。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航班不正常會商機制》對各單位在應對極端天氣或突發事件時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式進行了明確,並區分了常態會商機制和應急會商機制下的啟動條件和工作程式。在應對極端天氣時,提前做好航班延誤研判工作,緩解航班運作壓力,提升空地協同效果,確保航班運作順暢有序。《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航班計划動態調整工作程式》對大面積航班延誤情況下各單位的工作職責,以及航班計划動態調整的規則和程式進行了明確。通過對運作情況的提前預判,前置、動態開展航班計劃調整,使航班保障需求與機場綜合保障能力更加匹配,減少關艙門後長時間延誤和旅客到達航廈甚至登機後再取消航班的情況,避免臨時性集中取消航班的情況,確保機場整體運作安全、平穩。
    川監局要求各單位一要高度重視,細化措施。清醒認識到該文件是“踐行真情服務、提升運作效率、提高運作品質、確保航班正常”的重要舉措,應仔細研究,制定本單位的落實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細化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式;二要加強管理,做好培訓。該文件作為《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大面積航班延誤聯動協調處置總預案》的附錄十九和附錄二十,要做好文件的培訓宣貫,確保相關人員熟悉掌握工作內容和程式要求。
    下一步,川監局將督促各單位制定落實措施,對各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對執行不力和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依據《航班正常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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