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地方通航法規實施 中飛院貢獻智慧力量

  受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委託,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提案並起草擬定的《四川省通用航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實施。

  《條例》的正式實施是推進交通強國戰略,發揮通用航空業對四川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服務功能,推動四川省通用航空業高品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航空服務的迫切需求,將低空空域管理試點“四川經驗”落實到四川省地方立法之中的具體措施。同時,也是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辦好人民滿意大學中,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體現。

  2018年初,四川省人大代表、學院院長關立欣向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制定〈四川省通用航空管理辦法〉,推動四川通用航空業可持續發展的議案》,提出將制定《四川省通用航空管理辦法》列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計劃。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同意列入立法計劃,並建議將《四川省通用航空管理辦法》修改為《四川省通用航空條例》。2019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明確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為《條例》牽頭起草單位,四川省委軍民融合辦、經濟和資訊化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配合,司法廳負責報審工作;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明確委託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負責《條例》的起草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高度重視此項立法研究工作,及時召開《條例》立法研究工作小組會議,成立由院長關立欣擔任組長的《條例》立法研究課題組,先後與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四川省司法廳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前往民航局、中國航協、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中國民航大學、四川大學等單位進行立法調研,廣泛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于2019年8月30日順利完成《條例》(草案)的撰寫工作。9月12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條例》專家評審會一致審議通過《條例》(草案),並給予了高度評價。2020年6月30日—2021年7月28日,《條例》先後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第二十次、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最終於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作為第一部頒布實施的全國通用航空地方立法,《條例》共八章四十六條,分為總則、通用航空市場培育、通用機場建設和管理、通用航空産業發展、低空空域協同管理、通用航空安全監管、服務保障以及附則。四川省作為全國首個低空空域協同管理試點省份,“四川經驗”在《條例》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條例》明確了四川省低空空域協同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權機關授權負責全省低空空域資源統籌配置、運作管理和服務工作,從而將低空空域協同管理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加以固化。

  《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學院建設和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助於解決長期困擾學院的空域問題,提高訓練能力和航空安全水準;有利於學院控股三星通航公司、模擬機訓練中心、飛機修理廠等單位得到相應政策支援,更好地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同時,《條例》鼓勵高等院校與通航有關單位合作辦學,支援通航專業人才培養,有利於學院進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加強專業建設,更好推進世界一流飛行大學建設。目前,中飛院已通過官方網站和官微陸續發佈《條例》有關新聞進行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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