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南管理局制定下發《民航西南地區外籍飛行員引進及相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轄區外籍飛行員引進及相關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
近年來,隨著西南地區民航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各航空公司對飛行員的需求持續增長,外籍飛行員數量快速增加,在保障公司運作及發展的同時,各公司對外籍飛行員引進及運作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為規範對外籍飛行員的管理,保證轄區內各公司引進的外籍飛行員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確保運輸航空的持續安全運作,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公眾利益,西南局研究制定了《民航西南地區外籍飛行員引進及相關管理規定》,並經局務會審議通過下發。
《規定》共八章,依據《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作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4)、《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和地面教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1-R4)、《關於外籍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參加我國飛行運作的意見》(民航發〔2012〕60號)等規章標準,從航空公司基本要求、外籍飛行員的準入條件、外籍飛行員的入職資質管理、外籍飛行員的運作管理及資質保持、外籍飛行員體檢合格證管理及航空衛生保障、外籍飛行員的安保要求等方面對相關工作明確了標準和要求,為進一步嚴格規範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了依據和指導。
下一步,西南局將督促轄區各航空公司嚴格落實《規定》要求,切實加強外籍飛行員引進及相關管理,為確保西南民航持續安全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