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監察員專業培訓 提升監管能力的辦法》

  為充分適應民航強國建設和西南民航高品質發展需要,進一步強化西南局監察員專業培訓,全面提升監察員隊伍監管能力,西南局于近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強化監察員專業培訓提升監管能力的辦法》。

  《辦法》以提升西南局行業監管水準為目標,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聯繫實際、注重實踐,與時俱進、科學管理的基本原則,要求西南局各專業處室要認真組織專業培訓,明確了專業培訓的內容、形式、頻次和時長,同時要求相關專業監察員每年必須定期返回民航運作一線崗位,通過上崗工作或跟班鍛鍊的方式保持專業技能水準,了解行業生産一線工作實際情況,以提升監管能力。《辦法》指出新招錄公務員要嚴格按要求參加初任培訓、入門通識培訓,紮實開展實踐鍛鍊,切實築牢專業知識基礎。《辦法》強調要對專業培訓的品質和受訓人的學習效果進行全面評估,強化評估結果運用。《辦法》要求西南局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監察員專業培訓和回崗鍛鍊工作,要統籌年度培訓安排,制定培訓計劃,不斷拓展培訓資源和培訓方式,為監察員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符合需求、貼近實際的高品質專業培訓,也全力支援、統籌協調監察員完成回崗鍛鍊工作,全面提升監察員隊伍監管能力。

  《辦法》的印發,是西南局切實加強專業培訓,提升監察員專業水準和行業監管水準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紮實開展監察員專業培訓和回崗鍛鍊,全面培養鍛造監察員專業精神、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和專業能力,提升法律政策運用能力、防控風險能力、調查研究分析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科技應用能力、行政執法能力,為西南民航打造一支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監察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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