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發佈了《關於下發<民航西南地區CCAR-121部運輸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崗位工作人員酒精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西南局發明電〔2018〕565號)。該管理辦法的出臺,對於規範民航西南地區CCAR-121部運輸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崗位工作人員的酒精監測工作,確保從事安全敏感工作的人員能夠滿足履行職責的要求,防止因酒精使用不當而對飛行安全構成威脅,以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由於該管理辦法依據的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均有更新,為適應當前民航高品質發展需要、滿足運輸航空公司實際需求,在廣泛深入調研和充分徵求意見基礎上,我局組織修訂了《民航西南地區CCAR-121部運輸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崗位工作人員酒精監測管理辦法(修訂稿)》初稿。
針對修訂稿及擬修訂部分,現面向各相關民航單位和個人公開徵求意見。請相關單位和個人認真研究討論,按照附件格式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包括修訂意見和修訂理由),並於9月29日前反饋至電子郵箱zhongsiqi1998@foxmail.com。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劉偉濤 028-85710103
附件:1.《民航西南地區CCAR-121部運輸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崗位工作人員酒精監測管理辦法(修訂稿)》
2.意見反饋表
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