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監管局4方面強化推促《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落到實處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民航貴州監管局對此高度重視,多次調研轄區單位航班正常工作,並於12月26日針對該項工作進行了再次宣貫。貴州監管局在宣貫會上要求,轄區各單位要做到4方面加強:

  一是加強資源能力建設。各機場對相關設備、物資等保障資源進行整合,出現大面積航班延誤時,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二是加強資訊發佈。空管部門要及時向航空公司和機場通報天氣狀況和航班起飛時間。航空公司要及時通過短信、微信等各種途徑,將航班動態資訊告知旅客。機場管理機構要及時在候機樓顯示屏播放航班動態資訊,大面積航班延誤時,組織協調駐場單位,及時匯總各方資訊,統一宣傳口徑,及時發佈並做好解釋工作。三是加強協同聯動。機場要充分發揮協調作用,與地方政府建立聯動機制,相關駐場單位特別是航空公司應積極配合機場管理機構開展工作。四是加強快速處置。各單位要落實好《關於規範航班延誤或取消後航空公司為旅客提供證明等相關事宜的通知》《關於實施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式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實施準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後,要及時回應旅客訴求,儘快引導旅客疏散;航空公司要預留充足的備份運力,應對航班延誤後的調配處置。

  下一步,貴州監管局將根據《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結合《航班正常檢查單》,進一步督導各單位航班正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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