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強化飛行校驗監管取得新成效

  2021年,中南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航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民航局工作會議部署,紮實推進飛機校驗監管工作走實走深走細,在提升飛行校驗和設備運作管理合規性和提高飛行校驗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110月底,中南地區共完成330套通信導航監視設備的飛行校驗,其中ILS/DME設備151套,重點做好了郴州北湖、韶關丹霞、湛江吳川等新(遷)建機場投産校飛,為轄區新建機場投運、新建設備投産、在用設備持續安全運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建設、運作單位的充分肯定。

  通信導航監視設備飛行校驗是確保設備合規運作,保障飛行安全的關鍵手段。中南局結合轄區實際,主要採取了四個方面的工作舉措:一是切實加強對校驗前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督促設備運作管理單位落實飛行校驗保障的主體責任,按要求組織召開校驗協調會,協調難度大的,由監管局派員參會,現場解決問題;制定發佈了工程項目審查和驗收檢查單,指導建設單位在飛行校驗前確保保護區場地和設備安裝調試滿足校驗要求。二是嚴格落實飛行校驗結果管理要求。著重把握好飛行校驗與飛行程式驗證試飛、設備開放運作(包括投産開放、定期備案、特殊校驗恢復運作)之間的銜接,層層把關,防範運作風險。特別是導航設備校驗結論為限用的,要求運作單位認真開展安全評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三是切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一方面通過開展行政檢查,督促運作單位按規章要求實施飛行校驗和運作管理,對於發現的違章行為嚴格實施行政處罰,進一步增強了運作單位的合規意識;另一方面,根據飛行校驗限用或不合格結果,重點對導航臺站場地和電磁環境保護情況開展檢查,督促運作單位按規範整理和保持場地,涉及地方政府職責的,積極協調地方政府落實保護要求,為設備運作提供更良好的環境。四是積極嘗試新技術應用。支援中南空管局使用無人機開展導航空間信號測試。通過對空間信號的實時檢測,驗證設備調整的有效性,為正式開展飛行校驗做好更充分的準備,進一步節省了校驗時間,提高了校驗效率。

  中南局將繼續按照馮正霖局長在2021年全國民航工作會議中提出的“全面提升飛行校驗服務保障能力與效率”的要求,以《民航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飛行校驗工作的意見》為遵循,認真履行飛行校驗監管職責,持續完善飛行校驗監管工作機制,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推動中南地區飛行校驗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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