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審定處

  主要職責:

  按授權對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機載設備、材料等進行型號合格審定和生産許可審定;頒發民用航空産品的適航指令;辦理頒發民用航空器初始標準適航證的有關事宜;負責有關民用航空器的加改裝方案、特修方案和超手冊修理方案的工程審批工作;按授權負責航空油料及民航化學産品的適航審定;對有關委任代表進行資格管理;負責轄區內民航標準計量工作。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