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印發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民航局法治政府建設和執法監督機制建設相關文件精神,穩步推進中南民航依法行政工作水準不斷提升,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中南局)結合近年工作實踐,于近期印發了《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辦法》旨在促進中南局局屬部門、派出機構、受委託組織和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及時發現和糾正監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辦法》強調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等制度建設。《辦法》規定執法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日常監督即按照相關工作制度對行政執法行為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常態化監督;專項監督即在特定條件發生時開展的針對性督察。《辦法》同時對組織程式、部門職責、監督內容、自查反思、處理方式、整改閉環等內容均予以規範明確。

  《辦法》的印發,是中南局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建設和能力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的重要舉措。通過監督整治執法領域存在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推動中南民航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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