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安全生産法》正式實施,將成為今後企業依法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和局方依法開展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為強化監察員對新安法的學習、理解和應用,近日,湖北監管局組織航安系統監察員對新《安全生産法》開展學習研討。
湖北局組織監察員再次對新《安全生産法》修訂條款進行重溫復習,針對修訂內容逐條開展思考和討論,強化監察員對新安法的熟悉和理解,結合監管工作實際,對新《安全生産法》在執法應用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了深入的探討和交流,進一步提升了新《安全生産法》在今後執法實踐中的應用能力。
為儘快推進新《安全生産法》在轄區落實落地,該局對全體監察員提出四點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持續加強對新《安全生産法》的學習和理解,熟練掌握這項重要的法律工具,切實發揮新安法在監管工作中的支援作用、規範作用和指導作用。二是要落實監管責任,把新安法中規定的不同層級、不同崗位的安全責任深化細化,層層分解到監管事項中去,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監管工作。三是要督導企業依法開展生産經營活動,既要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又要嚴格落實管理層尤其是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責任。四是要督導企業及時開展新《安全生産法》的學習教育培訓,結合日常監察計劃,對各單位新《安全生産法》的宣貫培訓情況開展檢查,加快推進新《安全生産法》在轄區企業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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