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監管局對“兩節”期間通航公司安全運作提出要求

  2021年“中秋”和“十一”長假馬上到來。近期,湖南監管局對轄區各通航公司在節日期間的運作和適航安全,提出專項要求,確保轄區各通航公司的運作安全。

  該局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要求:第一,要求轄區各通航公司,必須嚴格按照局方批准的公司經營許可範圍和運作規範進行作業,防止節日期間發生人員傷亡等重大不安全事件。第二,要求轄區各通航公司,必須及時向監管局報告公司作業計劃和資訊,堅決禁止黑飛,發現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第三,要求轄區各通航公司,對航空器故障要及時排除,防止由於航空器故障,發生大的不安全事件。第四,要求轄區各通航公司,按照民航局CCAR396部的要求,及時、準確報告相關的不安全資訊。第五,該局適航監察員在春節期間,將採取遠端監察、抽查和企業自查等方式,對各通航公司安全監察和專項監察,確保轄區各通航公司的航空器滿足適航標準。

  該局將進一步落實民航局“六個起來”的要求,落實中南局對東海航空“2.20事件”舉一反三的安全要求,堅持對湖南轄區通航公司“放、管、服三結合”,力爭做到安全管理和真情服務充分結合,確保轄區各通航公司在節日期間,做到安全運作和有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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