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監管局開展維修培訓機構課程替代認定工作

  隨著《維修培訓機構申請指南》AC-147-FS-001R1的頒布實施,航空工程專業院校所屬維修培訓機構針對本校航空工程特色專業在校生開展的初始執照培訓,在校生學歷教育階段的專業課程可以替代對應執照具體理論模組的培訓,降低了在校學生獲取維修執照的成本,並縮短了執照培訓的時長。近日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正式提交了課程替代申請,湖南監管局按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並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認真開展維修培訓機構課程替代認定工作。

  一是對擬申請課程替代的學歷教育專業課程教學大綱與對應執照理論培訓模組的全部要素是否涵蓋進行認真核對,並且要求所使用的教材涵蓋對應推薦執照理論培訓教材的全部內容;二是對授課教員資質進行審核,要求對應專業課程為必修課,並且教師為授權的備份理論培訓教員;三是對應專業課程考試成績不低於70分,並且不能免除對應的執照考試。

  湖南監管局要求長沙航院制定替代執照理論模組培訓的管理程式,並在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中予以明確,在局方完成評估並獲得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批准後方可實施。

  湖南監管局將高標準嚴要求地推進課程替代認定工作,為湖南地區機務維修人員執照培訓工作高品質高效率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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