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廣東白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公告

  經調查核實,廣東白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缺失,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負責人長期失聯;資金存在嚴重問題,無法滿足安全生産條件必需的資金投入。我局擬依法撤銷其持有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

  因無法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取得聯繫,我局現依法公告送達《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中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0〕1號)。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本事先告知書即視為送達。如公司與我局取得聯繫,可以轉為其他方式送達。

  附件:《民用航空撤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中南局撤許告通航字〔2020〕1號)

 

            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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