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局《關於評選藍天獎狀、藍天獎章的通知》(局發明電〔2025〕386號)要求,經研究,擬推薦以下單位、班組和個人參評藍天獎狀、藍天獎章榮譽,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
一、藍天獎狀(單位,1個)
湖北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二、藍天獎狀(班組,2個)
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分公司航務部
珠海市珠港機場管理有限公司地面服務部行李室
三、藍天獎章(2人)
劉 波 民航湖南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會主席
丘東豪 深圳市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務公司貨物運輸科集控分隊長
公示時間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反映情況。聯繫電話:020-86122542,電子郵箱:mhznghb@163.com。
附件:擬推薦對象簡要事跡
中國民用航空中南地區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擬推薦對象簡要事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