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强化飞行校验监管取得新成效

  2021年,中南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民航局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飞机校验监管工作走实走深走细,在提升飞行校验和设备运行管理合规性和提高飞行校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110月底,中南地区共完成330套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其中ILS/DME设备151套,重点做好了郴州北湖、韶关丹霞、湛江吴川等新(迁)建机场投产校飞,为辖区新建机场投运、新建设备投产、在用设备持续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建设、运行单位的充分肯定。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是确保设备合规运行,保障飞行安全的关键手段。中南局结合辖区实际,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切实加强对校验前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落实飞行校验保障的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召开校验协调会,协调难度大的,由监管局派员参会,现场解决问题;制定发布了工程项目审查和验收检查单,指导建设单位在飞行校验前确保保护区场地和设备安装调试满足校验要求。二是严格落实飞行校验结果管理要求。着重把握好飞行校验与飞行程序验证试飞、设备开放运行(包括投产开放、定期备案、特殊校验恢复运行)之间的衔接,层层把关,防范运行风险。特别是导航设备校验结论为限用的,要求运行单位认真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三是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方面通过开展行政检查,督促运行单位按规章要求实施飞行校验和运行管理,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增强了运行单位的合规意识;另一方面,根据飞行校验限用或不合格结果,重点对导航台站场地和电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运行单位按规范整理和保持场地,涉及地方政府职责的,积极协调地方政府落实保护要求,为设备运行提供更良好的环境。四是积极尝试新技术应用。支持中南空管局使用无人机开展导航空间信号测试。通过对空间信号的实时检测,验证设备调整的有效性,为正式开展飞行校验做好更充分的准备,进一步节省了校验时间,提高了校验效率。

  中南局将继续按照冯正霖局长在202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全面提升飞行校验服务保障能力与效率”的要求,以《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飞行校验工作的意见》为遵循,认真履行飞行校验监管职责,持续完善飞行校验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中南地区飞行校验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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