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监管局、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机场(集团)公司、航空油料公司,空管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持有人,机关各处室、质监站:

      为规范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应用和保护,促进安全信息共享,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管控安全风险,防范民用航空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局重新制定了《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新办法调整内容较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开展变更管理,组织修订本单位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信息管理水平。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26615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