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區運輸機場積極落實設置母嬰室工作

根據民航局《關於在機場設置母嬰室的通知》(局發明電〔2017978號)要求,民航四川監管局及時下發了《關於在機場設置母嬰室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運輸機場按照民航局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規劃,于20176月底前,在旅客出現較為方便的位置設置母嬰室。

四川地區運輸機場積極行動,首先對母嬰室設置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並積極部署建設工作。截止6月底,四川地區運輸機場均設置了母嬰室,共計28個。其中,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在T1T2航廈共有14個,其他支線機場均設置了1-2個,基本配置有統一母嬰設施標識,醒目的導向標誌,使用防滑地面,配備垃圾桶、電源插座等,安裝了帶安全扣的嬰兒尿布臺,提供嬰兒床、便於哺乳休息的座椅、便於放置哺乳有關用品的桌子,安裝了保護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鎖的門、簾子遮擋設備等,配置了空調、暖氣等。同時,加強對母嬰室的管理維護,建立健全母嬰設施運作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並將母嬰室的管理維護情況納入到日常的服務品質監督檢查工作中,定期組織檢查,通報情況和問題,確保母嬰設施整潔衛生、功能正常。

下一步,四川監管局將結合“民航服務品質規範”專項行動工作,對各運輸機場母嬰室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促進轄區服務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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