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及政策解讀
 

 

為做好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工作,調動轄區民航企事業單位及廣大一線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報告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及時識別並防範民航安全運作中的風險,制定《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以下是相關起草説明:

一、具體依據

民用航空安全資訊管理規定》《民用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

二、制定原因及過程

在民航局下發《民用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後,管理局對照相關條款,結合新疆民航工作實際,制定形成《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新管局規〔20225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二十九條,每章分別對辦法的制定目的、適用範圍、遵循原則、責任分工、報告的途徑和範圍、報告的處理原則和程式、報告的應用和共用等內容進行明確要求。

四、預期影響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將對新疆轄區的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工作起到明確指向、規範流程的作用,進一步增強轄區自願報告、安全舉報、資訊共用等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工作。

 

附件:新疆民航航空安全資訊主動報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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