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監管局集體學習行政訴訟案例

  5月9日,為了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識和水準,加強對新版《行政訴訟法》的學習,重慶監管局組織全體監察員集體學習神州通航違法飛行行政訴訟案例。

  學習中介紹了案例基本情況重點圍繞行政訴訟中當事人提出的八個主要問題(包括如何認定為商業飛行、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否公示、行政處罰立案審批、法制審核人員資質、監察員行政執法資格等),從新版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具體條文入手,詳細説明瞭八個主要問題的具體法律依據、行政處罰程式、事實認定依據、相關證據材料等情況,重點辨析了行政處罰與行政許可的區別和管轄權規定,從明知故犯、教唆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造成其他惡劣社會影響、違法行為造成了較高安全風險、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無正當理由責令改正期限滿後仍不改正等方面詳細説明瞭對情節較重的最終認定,從加強訴前準備、言行謹慎、準確執行法律表述等方面作了工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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