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监管局指导辖区医疗单位直升机场备案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航局、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精神,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全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8日,宁夏监管局派出指导组赴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指导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单位宁医大附属医院开展B类通航机场备案工作。
  宁夏监管局指导组现场查看了附属医院急救大楼直升机场,附属医院相关部门介绍了现有直升机场地运营情况,随后召开交流座谈会。宁夏监管局对民航局《B类通用机场备案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附属医院提出建议:一是现有场地应按照《民用直升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确保安全区域内除航行所必需的设施、装置外无其他障碍物。二是场地应设置圆形TLOF边灯,边灯应设置在能向飞行员提供有关偏移信息的若干直线上,或沿TLOF周边以适当的间隔均匀布置,应至少设置14个,同时在主要进近方向的45°圆弧上,边灯按一半的间距加密布置,确保飞行安全。三是应联系施工、设计单位,补充完善机场相关信息,确保医院直升机场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符合通用机场备案信息要求。
  下一步,宁夏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协助自治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单位早日取得B类直升机场备案,助力辖区航空医疗救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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