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监管局完成中飞通航136部初始合格审定
  按照通航规章重构工作要求,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西北局提交136部航空器代管人运行资质初始审定申请。按照西北局授权,陕西监管局成立由飞标处监察员(主任运行监察员)、适航处监察员(主任维修监察员)组成的审定组,按照《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6部)开展审定工作。
  审定组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讲解相关审定规章要求,商讨确定审定日程;于3月7日审定组在民航飞标监察管理系统(FSOP)136部审定监察模块开启审定任务,由于申请内容变更,公司主动要求退回审定申请,补充资料;3月12日再次提交审定申请,3月20日组织召开线上审定咨询会,进一步研讨承诺制审批公司提交材料内容;3月28日公司提交符合性声明、审定承诺书、审定自查单及托管协议等审定文件,按照审定程序完成审定。
  本次审定工作是陕西监管局在《飞行标准监察员手册(第二卷)》正式发布后,按照手册指导完成的第一例初始合格审定工作,也是第一例采用告知承诺制完成的审定工作。审定组事前认真研究相关规章及文件政策,审定中及时充分与申请人进行交流沟通,有效的缩短审定时间、提高审定效率、降低审定成本,践行通航“放管服”政策的落实落地。
  下一步,陕西监管局将总结本次审定经验,加强与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持续完善优化通航审定工作流程;按照年度监察计划和工作要求,紧盯重点环节和突出风险,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筑牢运行安全基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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